【李旭】《書》《詩》政教傳統下的 甜心寶貝聊包養網《年夜學》義理綱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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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書》《詩》政教傳統下的 《年夜學》義理綱維

作者:李旭

來源:《哲學研討》2020年07期

時間: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庚子七月廿二日乙卯

          耶穌2020年9月9日

 

 

 

作者簡介:李旭,1985年11月生,廣東電白人,暨南年夜學文學院中國文明史籍研討所講師。今朝重要研討專題為:先秦思惟脈絡下的《年夜學》《中庸》疏證,漢宋禮學的次序理路嬗變研討,《史記》考源疏證。

 

摘要:《書》《詩》二經是《年夜學》主要的思惟淵源,《尚書·康誥》一篇所體現的政教傳統,尤為《年夜學》首句之義理原型地點。《康誥》載,周公述文王授命歷程,始于”克明德”,進而”顯平易近”,終而”丕顯”于天;以”天命在周”為條件,周公勖勉周室后人賡續文王德業,其要在保平易近,而保平易近之本又在于本身之恪慎其德。根據《康誥》之政教理念,觀照《年夜學》首句包養網單次“明明德”語,可見其蘊含雙重”明”義,實際上對應于”天命在周”這一終極狀態;繼云”在親平易近,在止于至善”,蓋依循周公守成之教,呈現”承天命→保平易近→敬德”的推本邏輯。八條目”明明德于全國”至”格物”之論,乃承接這一推本邏輯而來;后續格致至治平之序,復由本及末,正面拓展出一條明德開顯之路,在此過程中,《年夜學》將《尚書》政教傳統中特別性的明德與廣泛性的敬德相結合,呈現出一種廣泛性的明德精力。

關鍵詞:《康誥》;《年夜學》;敬德;明德

 

一、重探《年夜學》本義:辨章漢宋與溯源《書》《詩》

 

“年夜學之道,在明明德,在親平易近,在止于至善。”關于《年夜學》首句的義理層次、邏輯關系,歷代儒者聚訟紛紜,最年夜的詮釋張力,蓋存乎漢宋之間。

 

漢儒鄭玄云:“明明德,謂顯明其至德也。止,猶自處也。”(《十三經注疏》第5冊,第983頁)又釋篇中所引孔子言“于止,知其所止,甜心寶貝包養網可以人而不如鳥乎”云:“人亦當擇禮義樂土而自止處也。”(同上,第984頁)又釋所引《詩·年夜雅·文王》“穆穆文王,於緝熙敬止”句云:“此美文王之德光亮,敬其所以自止處。”(同上)諸條注文雖可見一貫呼應之處,但仍嫌簡奧,其間邏輯不易掌握。如孔穎達以首句三目為并列關系,恐于《年夜學》及鄭注本心,尚未達一間。

 

宋儒重《年夜學》,尤以朱熹《年夜學章句》影響深遠。首句朱注,僅就文字訓詁觀之,已可見在每一環節上,均與鄭注發生不合:“明明德”之上“明”字,鄭釋為“顯明”(《十三經注疏》第5冊,第983頁),強調內在影響,朱釋為“復其本體之明”(見朱熹,第3頁),強調內在自覺;鄭注本“親平易近”(《十三經注疏》第5冊,第983頁),朱子從程子說改讀為“新平易近”(朱熹,第3頁);“止于至善”,鄭釋為“自處”,強調本身去處,朱子釋為“明明德、新平易近,皆當至于至善之地而不遷”(同上),不限于個體,更就群體而言之。朱子以“明明德-新平易近-止于至善”為“三綱領”,其說開闊爽朗無力,但不無可商之處,如釋最后一環“止于至善”,僅僅是推極前兩環而懸設一幻想境界,并無更進一層的義理特質,實際上僅見“二綱領”,而未真正構成“三綱領”的義理綱維。

 

宋以后,對于朱子《年夜學》思惟提出質正者,以明儒王陽明說最著。《傳習錄》開篇載陽明駁程、朱“新平易近”說,具體論點得掉姑置不論,其論“明明德”“親平易近”的次序遞次,上溯《尚書·堯典》“克明峻德”“以親九族”之說,留意到《年夜學》義理的《書》學淵源,此一視角仍包養違法值得我們深刻體會。近代以來,從文獻溯源角度探討《年夜學》義理者,首推唐武功。唐師長教師《〈年夜學〉年夜義》一文,從《年夜學》篇中所引《尚書》《詩經》之片斷詞句的呼應關聯出發,勾畫出“成周年夜學生徒”所承“文王之教”這一立體的政教傳統,為我們開辟了探討《年夜學》義理的根源性、整體性視域。(見唐武功,第3-4頁)此外,早先又有孟琢《明德的廣泛性:〈年夜學〉“明德”思惟新探》一文,上溯金文及《尚書》《左傳》《國語》中的“明德”用例,頗具新意。(見孟琢)

 

上述三家之說雖上溯《書》《詩》等根源經典,卻仍有可商之處,其配合問題在于:在解讀《年夜學》之際,無法擺脫朱注強勁詮釋氣力的深入影響。這集中體現在對于“明明德”的懂得上:就“親平易近”問題與朱子立異的王陽明,論及“明明德”內涵之際,徑云:“《堯典》‘克明峻德’,即是‘明明德’。”(王守仁,第2頁)唐武功贊成陽明之說,以為其“語極清楚”(唐武功,第7頁)。孟琢通過傳統訓詁方式,考核“在明”與“自明”的語義特點,闡發出一層內在的“感性凝集”之義,也顯然以首句之“在明明德”與后文之“自明”章在意義上完整對應。(見孟琢)三家之說,都從德性自覺的角度懂得“明明德”,可以說仍在朱子詮釋的籠罩之下。

 

《年夜學》“自明”章云:“《康誥》曰:‘克明德。’《年夜甲》曰:‘顧天之明命。’《帝典》曰:‘克明峻德。’皆自明也。”朱子認為此章是首句“明明德”之傳。(見朱熹,第4頁)這種經傳對應的懂得,很不難給人一種錯覺:“自明”章是對“明明德”全幅內涵的闡釋。實際上,細玩《年夜學》全文,我們雖可掌握到后文分論部門與首章之間清楚的呼應關系,但也不難看出,分論并非首章“三綱八目”全幅內涵的平鋪式闡釋,而往往從某一特別角度展開論說。然則“自明”章引《尚書》“克明德”“克明峻德”語,其意義能否完整對應、同等于首句之“明明德”,仍待反思。關于這一問題,筆者以為,我們需求重訪《康誥》《堯典》諸篇的整體脈絡,并留心鄭注的視角。

 

二、“明”義的雙重性:上古君師德業的始終規模

 

殷、周鼎革,殷人未附周室,三監亂后,康叔年少而受封殷余平易近,其兄周公諄諄告誡,記載于《康誥》篇中,體現了西周初年的全局性思慮。周公吿康叔云:

 

孟侯,朕其弟,小子封!惟乃丕顯考文王,克明德慎罰,不敢侮鰥寡,庸庸,祗祗,威威,顯平易近。用肇造我區夏,包養甜心越我一二邦,以修我西土。惟時怙冒,聞于天主,帝休。天乃年夜命文王,殪戎殷,誕受天命,越厥邦厥平易近,惟時敘。乃寡兄勖,肆汝小子封,在茲東包養站長土。(《尚書·康誥》)

 

周公在向康叔闡述管理殷余平易近的具體事項之前,起首回顧文王的整體德業規模:“丕顯考文王。”“丕,年夜也。顯,光也。”(孫星衍,第359頁)“丕顯”一詞,乃稱嘆文王德業的終極境界,光亮昭著,影響至年夜。需求留意的是,這并非泛泛的嘆美,實有特別的歷史意義。文王德業何故能夠“丕顯”?周公指出,因文王“克明德慎罰,不敢侮鰥寡,庸庸,祗祗,威威”,其德性事業得以“顯平易近”,進而“聞于天主”,最終,“天乃年夜命文王”。

 

關于王者授命,周人之說尚多見載于《尚書》他篇,如周公回顧文王得賢臣輔佐而授命云:“亦惟純佑秉德,迪知天威,乃惟時昭文王,迪見冒聞于天主,惟時受有殷命哉!”(《尚書·君奭》)康王稱文武授命云:“昔君文、武丕平富,不務咎,厎至齊。信譽昭包養dcard明于全國,則亦有熊羆之士,不貳心之臣,保乂王家,用端命于天主。皇天用訓厥包養網單次道,付畀四方。”(《尚書·康王之誥》)平王稱文武授命云:“丕顯文武,克慎明德,昭升于上,敷聞鄙人。惟時天主集厥命于文王。”(《尚書·文侯之命》)成王稱周公敬承天命云:“公明保予沖子,公稱丕顯德,以予小子揚文武烈,奉答天命,和恒四方平易近。居師,惇宗將禮,稱秩元祀,咸秩無文。惟私德明,光于高低,勤施于四方,旁作穆穆,迓衡不迷,文武勤教予沖子,夙夜毖祀。”(《尚書·洛誥》)周公自警并告誡召公、成王等敬承天命云:“我后嗣子孫,年夜弗克恭高低,遏佚後人光,在家不知天命不易,天難諶,乃其墜命。弗克經歷嗣後人恭明德,在今予小子旦非克有正,迪惟後人光,施于我沖子。”(《尚書·君奭》)周公勉勵成王敬承天命云:“以覲文王之耿光,以揚武王之年夜烈。”(《尚書·立政》)不僅有周授命,周人論及商湯授命,其表達也類似,如周公云:“天惟時求平易近主,乃年夜降顯休命于成湯,刑殄有夏。”(《尚書·多方》)又云:“越成湯陟丕厘天主之耿命。”(《尚書·立政》)上述引文中,描寫王者授命,所用“顯”“光”“昭”“耿”等修飾語,均可以“明”為訓。

 

又《詩經·年夜雅·文王》描寫“文王授命作周”之德業,勖勉周室子孫“無念爾祖,聿修厥德”,以保“駿命不易”,語境、旨趣與《康誥》相通,其首章云:“文王在上,於昭于天。周雖舊邦,其命維新。有周不顯,帝命不時。文王陟降,在帝擺佈。”鄭箋云:“文王初為西伯,有功于平易近,其德著見于天,故天命之以為王,使君全國也。……周之德不但明乎?光亮矣。天命不是乎?又是矣。”(《十三經注疏》第2冊,第533頁)詩中曰“昭”曰“顯”,皆是在天命的層面講。由是觀之,《康誥》云文王“丕顯”,實質即指蒙受天命。

 

細繹《康誥》文脈,我們可以看到,文王生平德業,始于“克明德”,終于“丕顯”于天;《文侯之命》講文王從“克慎明德”,到“昭升于上,敷聞鄙人,惟時天主集厥命于文王”,其意亦與《康誥》相通。又《詩經·年夜雅·年夜明》回顧文王授命之歷程云:

 

明明鄙人,赫赫在上。天難忱斯,不易維王。天位殷適,使不挾四方。摯仲氏任,自彼殷商;來嫁于周,曰嬪于京。乃及王季,維德之行。年夜任懷孕,生此文王。維此文王,警惕翼翼。昭事天主,聿懷多福。厥德不回,以受方國。天監鄙人,有命既集。文王初載,天作之合。在洽之陽,在渭之涘。

 

《詩》云文王“警惕翼翼”“昭事天主”“厥德不回”,強調個體的德性,對應本詩首句“明明鄙人”一句,亦即《康誥》“克明德”之意;然后乃云“天監鄙人,有命既集”,講的是天命的反應,對應首句“赫赫在上”一句,亦即《康誥》“丕顯”于天,“天乃年夜命文王”之意。由是觀之,文王生平德業之始、終兩端,均蘊含著“明”的意味。其始之“克明德”,著重個體德性的層面;其終之“包養女人丕顯”“昭升”“敷聞”,則是描寫個體德性最終在天命層面的顯明。從邏輯上講,終極的天包養甜心網命之明,須以個體德性之明為基始。唐包養app武功師長教師已揭橥文王之教乃《年夜學》總包養平台綱之義理淵源,剖析至此,我們可以斷言,《年夜學》首句“明明德”實總括上古君師德業的始終兩端言之:“明德”一詞,對應于《康誥》之“克明德”、《堯典》之“克明峻德”,指向個體德性之明;上“明”字則更進一層,指向個體德性之明在天命層面的顯明。“明明德”句鄭注“顯明其至德”的深入含義,由此得以呈現。

 

但是,據《君奭》載,周通知佈告召公“天命不易,天難諶”,又云“天不成信”,《年夜雅·年夜明》亦云“天難忱斯”,流露了一種天命無常、天意難以掌握的感歎。但如上文所云,周人又往往以“明”來描寫天命,如稱“天……年夜降顯休命”“天主之耿命”,甚至直接稱“天顯”,清楚又認為天命是開闊爽朗顯著的。那么,上天若何顯示其意志?或許說,人若何能夠掌握上天的意志?細讀《康誥》,周公所述文王德性之明與天命之明兩端之間,存在一個銜接、貫通的環節:“顯平易近”。偽孔傳釋云:“明此道以示平易近。”(《十三經注疏》第1冊,第201頁)孫星衍釋云:“《酒誥》云:‘厥命罔顯于平易近。’則此顯平易近言顯于平易近也。”(孫星衍,第359頁)由此可見,文王明德的彰明,必須通過“平易近”這一前言,“敷聞鄙人”,乃可“昭升于上”。《洛誥》載成王稱周公語:“惟私德明,光于高低。”《君奭》載周通知佈告召公語:“年夜弗克恭高低,遏佚後人光。”蓋“上”指天,“下”指平易近,個體德性之明的彰顯,必須“格于高低”,乃可謂“丕顯”,這背后是《尚書》的“天-平易近”觀。《孟子·萬章》引《尚書·周書·泰誓》云:“天視自我平易近視,天聽自我平易近聽。”“天顯”需透過“平易近祗”來呈現。(見《尚書·多士》)關于上古政治思惟中的“天-平易近”觀,學界已有充足的梳理。(見陳來,第176頁)據此,《年夜學》首句的邏輯關系得以究明:正因天命是透過民氣的趨向來顯現的,故“明明德”必包養妹在于“親平易近”。《康誥》篇中,在回顧文王授命的光輝德業之后,周公隨即向康叔提出“保平易近”的期盼,女大生包養俱樂部正體現了這一思惟:

 

王曰:“嗚呼!封,女念哉!今平易近將在祗遹乃文考,紹聞衣德言。往敷求于殷前賢王,用保乂平易近。汝丕遠,惟商耇成人,宅心知訓。別求聞由古前賢王,用康保平易近。弘于天,若德,裕乃身,不廢在王命。”王曰:“嗚呼!小子封,恫瘝乃身,敬哉!天畏棐忱,平易近情年夜可見。君子難保,往盡乃心,無康好逸豫,乃其乂平易近。我聞曰:‘怨不在年夜,亦不在小;惠不惠,懋不懋。’已,汝惟小子,乃服惟弘。王應保殷平易近,亦惟助王宅天命,作新平易近。”

 

應該說,“保平易近”乃《康誥》一篇之宗旨,即《史記·衛康叔世家》“和集其平易近”之意。剖析《康誥》的具體語境,有兩點值得留意:其一,對于康叔而言,“保平易近”是以文王授命為條件的,“今平易近將在祗遹乃文考,紹聞衣德言”強調的是紹述文王之德業。用《年夜學》的話語來說,文王的“明德”之“明”,是先在的狀態,需求思慮的是若何“紹遹”、持守、賡續這一狀態。其二,周公“以武庚殷余平易近封康叔為衛君”(《史記·衛康叔世家》),也就是說,康叔保平易近的對象不是普通的平易近眾,而是“殷余平易近”,基于這一佈景來讀“王應保殷平易近,亦惟助王宅天命,作新平易近”一句,則“新平易近”并非宋儒所懂得的品德改過之意,而是與殷平易近更始天命之意。《年夜學》在引述“作新平易近”后,緊接著引《詩經·年夜雅·文王》“周雖舊邦,其命維新”一語,正可印證此點:“作新平易近”,是使殷余平易近放棄故商之命,而接收周之新命。易言之,讓殷余平易近親附周室,本質還是“親平易近”。

 

進一個步驟的問題是,若何“保平易近”“親平易近”?按照《康誥》所述文王授命的歷程,我們可以勾畫出“克明德→顯平易近→丕顯于天”的理路,那么,“親平易近”自當以“克明德”為基礎。但在《康誥》接下來的論述中,周公向康叔個人德性所提出的請求,并非“明德”,而是“敬德”:“小子封,恫瘝乃身,敬哉!”就文本脈絡而言,前文既稱文王“克明德”而“顯平易近”,后文轉而強調康叔應“敬德”以“保平易近”,然則“明德”“敬德”之間的聯系與差異,有待進一個步驟辨析。

 

三、敬德與明德

 

“敬”的精力貫穿《尚書》始終,尤其集中于《周書》部門,前輩學人對此多有論述。如徐復觀論“周初宗教中人文精力的躍動”(徐復觀,第15頁),特重“敬的觀念之出現”(同上,第20頁),認為這代表了一種在政權鼎革之際孕育出來的“憂患意識”(同上):“一個敬字,實貫穿于周初人的一切生涯之中。……‘敬德’是行為的認真,‘明德’是行為的明智。”(徐復觀,第22-23頁)陳來也留意到,“明德和敬德的提法在西周文獻中反復出現。”(陳來,第282頁)但對于敬、明二德之間的邏輯關系,徐、陳二師長教師未作進一個步驟的剖析。相較而言,牟宗三的論述更為深到:“在中國思惟中,天命、天道乃通過憂患意識所生的‘敬’而步步下貫,……在孔子以前的典籍早已有‘敬’和‘敬德’,進而有‘明德’的觀念。”(《牟宗三師長教師選集》第28冊,第16頁)牟師長教師認為“敬德”在先,基于“敬德”,始有“明德”觀念,其說富有啟發性,惜乎點到為止,未作詳說。以下仍回到《尚書》的具體語境,來討論此一問題。

 

《康誥》“惟乃丕顯考文王,克明德慎罰”,偽孔傳云:“惟汝年夜明父文王,能顯用俊德,慎往刑罰,以為教首。”(《十三經注疏》第1冊,第201頁)《尚書·堯典》“克明俊德”,鄭玄注云:“俊德,賢才兼人者。”(同上,第20頁)亦從選賢角度釋“明德”。此以“顯用俊德”釋“明德”,是從選用賢才的層面講,與后世從個體德性層面講“修明其德”的懂得有別。但偽孔傳之說并非無稽。在《尚書》中,“明德”與“慎罰”往往并舉,如周公云:“乃惟成湯,……以致于帝乙,罔不明德慎罰,亦克用勸。”(《尚書·多方》)明德與慎罰實為一事之兩面,周公嘗樂成王,文王能知人:“克知三有宅心,灼見三有俊心。”(《尚書·立政》)能用人:“克俊有德。”(同上)然后能慎罰:“庶獄庶慎,惟有司之牧夫是訓用違。庶獄庶慎,文王罔敢知于茲。”(同上)文王本身并不直接處理刑獄之事,而是通過選用賢人來專司其事,此乃文王之“慎罰”。是以,周公盼望成王“克用凡人”“其勿誤于庶獄”(同上)。慎罰是從德教的背面講,而從正面來看,對于皇帝之德的彰顯來說,選用賢人是需要的條件。周公又嘗告召公:若非虢叔、閎夭、散宜生、泰顛、南宮括等賢人輔佐,文王“蔑德降于國人”(《尚書·君奭》)。從這個角度講,《康誥》“克明德”一語,當蘊含著“顯用俊德”一層意思。

 

但必須指出,“顯用俊德”僅是“克明德”的第二義,這一層含義還是以文王之德為基礎的。文王“克知三有宅心,灼見三有俊心”,這種選賢明辨的品質,《尚書》往往以“哲”稱之,如在虞舜時代,皋陶論有德者為政,能知人安平易近,德教乃由近及遠,禹回應云:“吁,咸若時,惟帝其難之。知人則哲,能官人;安平易近則惠,百姓懷之。”(《尚書·皋陶謨》)可見“哲”指稱能知人、能官人的君德;而“哲”又是以“明”為基礎的,《洪范》“五事”疇云:“視曰明,……明作哲”。由是觀之,“克明德”當以文王之“明哲”為第一義。

 

需求進一個步驟指出的是,在《周書》中,“明哲”實際上往往以“敬”為基礎。如周公云:“封!我聞惟曰:在昔殷前賢王迪畏天顯小平易近,經德秉哲。自成湯咸至于帝乙,成王畏相。惟御事,厥棐有恭,不敢自暇自逸,矧曰其敢崇飲?”(《尚書·酒誥》)“迪畏天顯小平易近”“厥棐有恭,不敢自暇自逸”,此皆敬德之表現,這般乃“經德秉哲”,可稱“哲王”。周公又云:“嗚呼!自殷王中宗,及高宗,及祖甲,及我周文王,茲四人迪哲。厥或告之曰:‘君子怨汝詈汝。’則皇自敬德。”(《尚書·無逸》)亦可見四位哲王之明哲,乃以敬德為本。周公又云:

 

我不成不監于有夏,亦不成不監于有殷。我不敢知曰,有夏服天命,惟有歷年,我不敢知曰,不其延;惟不敬厥德,乃早墜厥命。我不敢知曰,有殷受天命,惟有歷年,我不敢知曰,不其延;惟不敬厥德,乃早墜厥命。今王嗣受厥命,我亦惟茲二國命,嗣若功。“王乃初服。嗚呼!若生子,罔不在厥初生,自貽哲命。明天其命哲、命吉兇、命歷年。知今我初服,宅新邑,肆惟王其疾敬德。王其德之,用祈天永命。其惟王勿以小平易近淫用非彝,亦敢殄戮,用乂平易近如有功。其惟王位在德元,小平易近乃惟刑用于全國,越王顯。高低勤恤,其曰:我受天命,丕如有夏歷年,式勿替有殷歷年,欲王以小平易近受天永命。”(《尚書·召誥》)

 

此章反復聲名敬德的主要性,此中“天其命哲、命吉兇、命歷年”一語,偽孔傳釋云:“明天制此三命,惟人所修。修敬德,則有智,則常吉,則歷年。為不敬德,則愚,兇,不長。雖說之[于天],其實在人。”(《十三經注疏》第1冊,第223頁)此說闡明“敬德”乃“智”(“明哲”)的條件、基礎,尤為深到。牟宗三師長教師釋云:“天既命我以明哲,我即當好好盡我的明哲。盡我的明哲,那就是敬德,是明德慎罰了。”(《牟宗三師長教師選集》第28冊,第17頁)可見人對本身“明德”的自覺與持守,恰是出于對天台灣包養命的敬畏。

 

綜上所述,敬德為明德之基礎,但明德不止于敬德。《君奭》載周公言:“其汝克敬德,明我俊平易近。”包養網評價頗能反應“明德”的層次:起首,就個體而言,對于本身德性的恪慎,是德性之自覺與修明的基礎;進而言之,以本身明哲為基礎,則可以明辨、選任賢人。掌握到這一點后,我們可以回到後面提出的問題:為安在《康誥》中,周公以“明德”描寫文王,而以“敬德”請求康叔?梳理《尚書》辭例,不難發現,“明德”的主體乃是授包養犯法嗎命之王,上文所引文包養管道獻,多可為證,今再舉數例明之,《堯典》稱帝堯:“克明俊德。”周公稱商諸賢王云:“自成湯至包養網心得于帝乙,罔不明德恤祀。……惟天不畀不明厥德。”(《尚書·多士》)周公稱文武之德包養網評價云:“先王既勤用明德,懷為夾,庶邦享作,兄弟方來,亦既用明德。”(《尚書·梓材》)偽孔傳云:“文武已勤用明德,懷遠為包養甜心網近。……萬方皆來賓服,亦已奉用先王之明德。”(《十三經注疏》第1冊,第213頁)召公稱成王之德云:“予小臣,敢以王之讎平易近、百正人,越友平易近,保受王威命明德。”(《尚書·召誥》)而“敬德”的主體范圍,則廣泛得多,我們讀《周書》,不僅看到周公以“敬”義提示成王、召公、康叔,且包含各方諸侯甚至蒼生。如周公戒多方云:“時惟爾初,不克敬于和,則無我怨。”(《尚書·多方》)周公戒殷余平易近云:“爾克敬,天惟畀矜爾;爾不克敬,爾不啻不有爾土,予亦致天之罰于爾躬。”(《尚書·多士》)穆王云:“士制蒼生于刑之中,以教祗德。”(《尚書·呂刑》)還可見敬德是對“蒼生”的請求。

 

對應于“明德”“敬德”兩點,《康誥》實際上呈現了包養情婦兩條脈絡,一是以文王為主體的天命凝聚歷程:克明德→顯平易近→丕顯于天;二是以周公、康叔為主體的天命紹遹意識:丕顯文考→保平易近→敬德。在前一脈絡中,文王不僅敬德,且克明德,故能積極地開辟王業,凝聚天命;而在后一脈絡中,周公向康叔強調敬德,則是以文王授命為一年夜條件,在此條件下,周人所面對的是守成問題,故多謹慎戒懼之意。而天命在周這一狀態的堅持,不僅是文王之后的周皇帝的責任,實際上關涉諸侯、多方、多士甚至蒼生,故敬德是更廣泛的請求。

 

四、《年夜學》義理綱維新釋

 

討論至此,我們可以看到,《年夜學》首句之邏輯,恰是順著《康誥》第二條脈絡——周人天命紹遹意識——展開的:如前文所論,“明明德”所對應的,是文王明德丕顯于天,天命凝聚周邦的狀態。對于周人而言,若何堅持此一天命在周的狀態?曰:“在親平易近”。若何“親平易近”?曰:“在止于至善”。“止”之為義,強調的是廣泛的敬德。《年夜學》后文論“止”云:“為人君,止于仁;為人臣,止于敬;為人子,止于孝;為人父,止于慈;與國人交,止于信。”此章并非專就在上位者而言,亦非懸設遙不成及的高遠幻想,而是針對人類社群之種種倫理位分,為群體中的每一個體指陳其去處的分際。故此章引述《文王》詩“穆穆文王,於緝熙敬止”之語,并非凸顯特別的君德,而是呈現廣泛的敬德。虞廷之上,年夜禹進言帝舜:“慎乃在位……安汝止。”(《尚書·皋陶謨》)義亦相通。鄭釋“止于至善”云:“止,猶自處也。”強調個體性的品德自律,正與敬意相通。

 

問題在于,《年夜學》首句為何與周人的天命紹遹意識相呼應?這一點當結合《年夜學》立意所根據的歷史脈絡來懂得。雖此篇作者、成書年月尚存在種種爭議,但其開篇擇取歷史上一具體學制佈景——年夜學——作為論理的據點,則是顯見的事實。于三綱領之后展開的八條目,以“古之欲明明德于全國者”為先導之語,亦可見義理綱維背后的歷史感;通篇廣引《書》《詩》,誠如唐武功師長教師所提醒的,體現了“成周年夜學生徒”所稟受的唐虞三代特別是西周以來的政教傳統。正台灣包養網因這般,《年夜學》開篇論述“年夜學之道”,秉承《書》《詩》所見周室政治文明精英之天命紹遹意識而作歸納綜合、提煉,實為題中應有之義。

 

緊接著需求指出的是,《年夜學》的義理綱維,并不僅僅是步趨《書》《詩》政教傳統,實際上,《年夜學》首章隨后展開的八條目,相較于三綱領之說,已呈現出一種奧妙的轉化。孟琢剖分《年夜學》義理內涵之“傳統”與“新變”兩個層次,指出“後人以《年夜學》為政治文本,是基于傳統;以《年夜學》為品德文本,是安身新變”(孟琢),頗具啟發性。據文本脈絡觀之,《年夜學》首章為何要在三綱領之后,接著展開八條目標論說?為何闡明八條目之際,行文不避煩瑣,往復論述兩遍?《年包養軟體夜學》相對于《書》《詩》政教傳統的新變,宜從此處悟進。應該說,三綱八目標邏輯順序,要在“本末”二字。如前文所論,“在明明德,在親平易近,在止于至善”,是步步推本的關系。實際上,八條目標第一重論述邏輯,正與三綱領相應,結合后文的表述(分論部門之“所謂平全國在治其國者”對應首章之“古之欲明明德于全國者,先治其國”,其余環節亦類此),可將“古之欲明明德于全國者……致知在格物”一段話改寫為:

 

古之欲明明德于全國者,在治其國;欲治其國者,在齊其家;欲齊其家者,在修其身;欲修其身者,在正其心;欲正其心者,在誠其意;欲誠其意者,在致其知;致知在格物。

 

“在”字表推本之意,此處逆推八環,呈現出相對為“本末”的邏輯關系。以《孟子·離婁上》之語言之,全國、國、家、身之關系為:“全國之本在國,國之本在家,家之本在身。”而對于個體性命,《年夜學》進一個步驟推究其內在層次,從八條目標邏輯情勢觀之,可見:身之本在心,心之本在意,意之本在知,知之本在物。此中“明明德于全國”一環,當是對應于首句的“明明德”。朱子把“明明德”懂得為個體性的品德自覺,而“明明德于全國”,則是經由“新平易近”這一推擴的環節,最終達到“全國之人皆有以明其明德”(朱熹,第3頁)的至善之境,女大生包養俱樂部這生怕是一種誤解。實際上,“明明德于全國”這一表述,脫胎于“昭明于全國”(《尚書·康王之誥》)及“敷聞鄙人”(《尚書·文侯之命》)諸語,強調的是個體明德對于全國的廣泛影響,此中蘊含著一重天命意識,正與前文所論析“明明德”的基礎內涵——明德丕顯,格于高低——相應。

 

八條目接下來的“在治其國……在齊其家”,對應“在親平易近”;“在修其身……在正其心……在誠其意……在致其知……在格物”,則對應“在止于至善”。如前文所論,這一推本的邏輯,是以圣王授命為條件的,“古之欲明明德于全國者”,講的是周公、康叔、成王等文王之后的政治家所面對的守成問題。但接下來《年夜學》又把這一逆向推本的邏輯,再作正面的陳述:“物格而后知至,知至而后意誠,意誠而后心正,心正而后身修,身修而后家齊,家齊而后國治,國治而后全國平。”這絕非簡單的重復,而是把周公、成王們恪慎警懼的守故意理,轉化為一種正面開拓的積極指向。

 

易言之,八條目標第二重脈絡,實際上是對應于前文所歸納的王者授命歷程:克明德→顯平易近→丕顯于天。正因這般,八條目標最基礎,落在了“格物致知”的環節,“知”與“明”義相通,可見八條目并未局限在“敬德”上,而是凸顯更積極的“明德”精力。這種由“敬”至“明”的奧妙轉化,在“知止而后有定,包養條件定而后能靜,靜而后能台灣包養網安,安而后能慮,慮而后能得”一語中,即有所流露:“止于至善”當以“知止長期包養”為條件,“知止”乃是“明德”的表現。

 

前文已經闡明,在《尚書》所呈現的政教傳統中,“敬德”是廣泛的,而“明德”是特別的。此處需求指出的是,《年夜學》中從三綱到八目標“敬-明”轉化,不是從廣泛性的敬德前往特別性的明德,而是拓展出一種廣泛性的明德。正因這般,《年夜學》特別強調:“自皇帝以致于庶人,壹是皆以修身為本。”

 

最后,我們可以進一個步驟體會本文開篇所引的《年夜學》“自明”章:“《康誥》曰:‘克明德。’《年夜甲》曰:‘顧天之明命。’《帝典》曰:‘克明峻德。’皆自明也。”前文已經辨析,這一段話并非“明明德”句全幅內涵的直接釋義,至此,這一段話的意義可以解讀如下:基于《尚書》對上古君師“明明德”之典範的整體描寫,《年夜學》聚焦、凸顯此中的基始環節——“克明德”,呈現出一種原始、循本的意識。此原始、循本意識,不僅是在邏輯上由“明明德”的終極境界反推“克明德”的基始意義,並且隱含著一種在歷史時序上回溯的盡力。“克明德”講的是周文王,“顧天之明命”講的是商湯,而“克明峻德”講的是帝堯。若說周公、康叔、成王之前,有文王的典范在;文王之前,有商湯的典范在;商湯之前,有帝堯的典范在。那么,帝堯之前,更有何人可以取法?回溯至此,則上古君師無所依傍,獨立開辟的精力意態,呼之欲出,故《年夜學》云:“皆自明也。”其自覺自任之義,正與《孟子·盡心上》所謂“豪杰之士,雖無文王,猶興”相通。

 

循由《尚書》所述上古君師之成德節次,《年夜學》鋪陳出“格物-致知-誠意-正心-修身-齊家-治國-平全國”的“年夜學之道”,其最基礎要義,一言以蔽之,曰:明德的開顯。需求特別說明的是,《年夜學》并非樂觀地認為,一旦人對本身明德有所自覺,即可天然而然地抵達治平之境,從《年夜學》后文看來,自“誠意”以上的每一個步驟拓展,都極其困難,故《年夜學》在每一個進階環節,均起首從反向提示學者其艱難處,如云:“所謂誠其意者,毋自欺也。”“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,身有所忿懥,則不得其正;有所恐懼,則不得其正;有所好樂,則不得其正;有所憂患,則不得其正。”“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,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,之其所賤惡而辟焉,之其所畏敬而辟焉,之其所哀矜而辟焉,之其所敖惰而辟焉:故好而知其惡,惡而知其美者,全國鮮矣!”“所謂治國必先齊其家者,其家不成教而能教人者,無之。”此等處均非在思辨的層面,給“誠意”“正心”“修身”“齊家”“治國”等概念下一勞永逸的定義,而是為“年夜學之道”的踐行者,諄諄誨示能夠的圈套與岔路:此間存在的戒懼、艱難、負荷之意,還是“敬德”的精力。易言之,明德的開顯,仍然離不開持敬的功夫。

 

孔子嘗言:“仁者其言也讱。……為之難,言之得無讱乎?”(《論語·顏淵》)逼真的踐履功夫,形諸言辭,必定帶有一種艱難感、負荷感。孔門諸子,顏淵之后,最能體現此種踐履之逼真負荷精力者,首推曾子。曾子曰:“包養女人士不成以不弘毅,任重而道遠。仁以為己任,不亦重乎?逝世而后已,不亦遠乎?”(《論語·泰伯》)曾子有疾,召門門生曰:“啟予足!啟予手!《詩》云:‘戰戰兢兢,如臨深淵,如履薄冰。’而今而后,吾知免夫!小子!”(同上)此種踐履精力,適可與《年夜學》所表達的明德步步開顯之艱難感相印證。由是觀之,《年夜學》一篇,蓋為曾氏之學。

 

參考文獻: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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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近復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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